赶紧去领“春检”标,没有的交警要处罚
为全力做好2016年春运期间交通安保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四部委《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974 号】以及省安委会近期提出的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深入落实部局《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项措施》,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保障“春运”和“两会”期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认真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把问题隐患消除在源头,上级决定对七座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开展交通安全“春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月10日起至3月31日
二、“春检”对象
机动车所有人登记住所为固安县的大中型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七座以上城乡公交(出租)客运车辆和农村七座以上面包车,危险品运输车。
三、工作措施
对七座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春检”对象采取“三清一教育”措施,全部符合以下发放条件,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服务平台,信息核查无误的,免费发放张贴交通安全“春检”标识,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整改。
(一)“清”车辆违法记录。逐一核查申领“春检”标识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确保有资格发放“春检”标的车辆违法记录清零。 (二)“清”车辆驾驶人信息。对驾驶人的驾驶证审验和违法记分情况进行核查,严格执行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准入制度和驾驶证交通违法记分降级制度。发现营运车辆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者犯罪、“酒驾”、“毒驾”等记录的营运车辆驾驶人,督促运输企业辞退或调整其驾驶岗位。
(三)“清”车辆安全设施。对大中型营运客车,检查灭火器、安全锤、安全警示牌、冬季防滑链条等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同时对车辆轮胎磨损状态、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进行查验;对危险品运输车辆,检查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车身反光标识、车辆轮胎磨损状态、紧急切断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对农村七座以上面包车,除检查灯光、制动等安全设施外,还要检查是否存在改装等违法行为。发现不符合申领条件的车辆坚决不予发放。
(四)“教育”车辆驾驶人。督促运输企业对其所属车辆驾驶人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对办理“春检”标识的农村面包车驾驶人,由民警对其进行安全宣传提示,发放安全提示宣传品,将冬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告知驾驶人,提示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四、领取方式、地点
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员,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到固安县平安检测线院内交警大队重点车辆监管办公室业务窗口、半边店交警中队、宫村交警中队领取。
五、在春运期间,未领取“春检”标志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违法处理的,顶上限处罚。
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