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科目四没有限制;科目二、科目三五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要求规定:
1、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2、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3、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在交管12123上预约驾考每个科目能取消的次数根据考试的科目不同取消的次数也不同。
1、科目一、科目四网上预约次数没有限制的,取消次数为每天二次。
2、科目二、科目三预约考试,每个科目最多可以取消三次,超过取消次数的预约系统就会被锁住,不能取消也不能预约了。
网上报名预约考试,有几点必须特别注意:
1、科目考试只能预约在两日后;
2、驾驶人电话不可以填写单位或驾校电话,必须是本人手机或住宅电话;
3、暂住地址必须填写现实际住址且必须超过10个汉字,邮政编码必须填写为实际居住地址的邮政编码;
4、准考证统一加盖各驾校公章;
5、驾校人申请表上的照片必须为近半年内的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且不得穿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