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可以拘留未成年人吗

2025-04-08 11: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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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不属于上面条件的可以拘留,否则属于派出所违法,可向它的上级公安局投诉。

扩展资料

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处理原则:

一、从宽处理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这是刚性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例外。

三、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我国未成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四、分案处理的原则

分案处理是指对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实行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关押、分别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回答2:

  在治安案件中,未成年人初次违法的,不执行拘留。
  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回答3: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不属于上面条件的可以拘留,否则属于派出所违法,可向它的上级公安局投诉。

回答4:

满14周岁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