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招聘职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职工档案由用人单位保管,或由用人单位委托经劳动行政部门授权办理存档业务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保存档案。 用人单位招聘职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下的,按照《北京市招聘职工暂行办法》规定,职工档案可不提到单位,但用人单位应将其档案委托单位所在区县劳动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集体保存。 2.个体、私营企业招聘的职工,由个体、私营企业主将职工档案在企业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集体存档。但经过这么多年,现在也管的不严了,很多单位都不存(有一种可能是单位有存档权,但招聘员工都不提调档,也就不再存新的了)。
我们公司也没有存档,都是个人存人才,但是老总说要去存,我们这边问了一下,交100开个户就可以了,但是必须是北京城镇户口的,还得是干部身份呢!估计也没有几个合格的!那你们知道外地城镇可以存档吗!存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