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据此,撤销案件只有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才应撤销案件,只是证据不足,这种情况是很难撤销案件的。二、证据确凿,可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