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情况定。有理由拒收不需要赔款,无原因拒收要赔款。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货物因拒绝接收而遭受的损失,而且,从买受人拒绝接收货物的时候起,货物灭失的法律风险就转移给买受人。同时,出卖人还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第一百四十六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按我的经验,货到付款拒收很常见,不犯法。
因为“货到付款”作为一种营销模式,敢于被拒收也是一种经营成本,以此提高竞争力。
当然了,拒收最好有个说得过去理由。比如:不是我要的款式或颜色;快递把盒子碰扁了等等;货到晚了,失去意义了等等,都是可以接受的。
偶尔为之吧。经常这样就会被怀疑是恶意的。
钱在谁手里攥着,谁就有话语权。
你要是心里没底,最好研究一下网购平台的“货到付款”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