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的地税发票这个月开完可以直接买国税的发票了吗

2025-04-19 20:50:06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
2016年4月30日之前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七项所称“特殊情况”是指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如医院、博物馆等)使用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初次在国税机关领用发票的纳税人,须缴销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后,方可领用;凡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一律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