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湖南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因故不到该《报到证》开注单位报到且申请改办(改派)到新单位的毕业生。(改办只能办理一次。)办理步骤:
1.到原用人单位开具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与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
3.到毕业所在学校的就业工作部门开具并审签《改派申请表》、《介绍信》;
4.持《证明》、《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介绍信》、《改派申请表》和《毕业证书》、原《报到证》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重要说明: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