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深圳市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资助的条件?

2025-04-18 20: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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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至善科技为您解答:申报资助的条件
(一)在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从事生产制造业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两年以上;
(二)项目建设期限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之间,已竣工验收并形成资产,项目总投资额(不含税)在5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
(三)项目承建单位资质健全、管理规范;
(四)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已在相关政府部门申报或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曾获得市级财政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资助的企业,其后续购买实施新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需间隔两年后方可申请资助;同一信息化系统,只能申请一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