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减有什么要求

2025-04-14 23: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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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述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的年费,复审费。

回答2:

首先要确定是否符合费减的条件,专利申请人是企业的话,要求是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证明材料是上年度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章和企业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的话要满足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证明材料是个人年收入低于42000的收入证明(加盖公司章)和身份证复印件(签名)。
然后,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好将证明材料邮寄到所在省份的专利代办处(系统里会提供联系方式),随时可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查询备案进度,资料齐全的话,一般第二天就可以查询到结果了。

回答3: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回答4:

回答5: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