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规定,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的行为,属于违约用电行为。供电企业对查获的违约用电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详细情况您可以查询《供电营业规则》。
违约使用电费 ,就是对用户违反合同的用电进行补偿的电费.以前叫罚款,现在由于供电局不企业不有行使罚款,就改为收"违约使用电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