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订婚后分手彩礼是可能返还的。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5、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司法解释规定彩礼予以在一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按照规矩,彩礼钱在分手后是要退还的,如果是女方反悔,按照地方规矩可能还要多出一部分钱来当做精神损失费
不好说了,属于民事纠纷,最好还是私下里解决,大多数情况下是要不回来的,能要来一部分就不错了,除非女方是过错方,或者你的家庭困难到难以维持正常的生活,这个情况法院时会考虑让对方把钱退给您,但是你的有证据才行,没有证据最好是私底下解决,能要来多少是多少。
在很短的时间内退婚或者离婚,女方必须退还全部或者部分彩礼。
当然可以,彩礼其实就是一种契约,没结婚当然要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