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派出所在小区内张贴温馨提示可以,但是无权利用这种形式发布广告,因为未经业主同意,派出所对小区的公共设施不想有所有权和使用权。2、住宅区的配套设施和公共设施所有权主体是业主,业主的权利包括: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