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监狱法》规定和司法实践,服刑人员严禁携带现金,家属在确切掌握服刑人员服刑的详细地址,是可以通过邮局向服刑人员汇款的,由监区内勤去邮局取回(内勤在邮局有备案),然后按规定打在服刑人员的个人帐户上。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去监狱内的商店通过过帐购物。
也可以到邮局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