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的人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处理。
职工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但是,60岁以上的人,应当退休或者已经退休,不具备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聘用的 ,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找部、人事部。科技部、 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规定,6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工厂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