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技馆,博物馆,气象台,科普基地的门票收入要征收营业税吗

2025-04-17 09: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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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三、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七) 本通知所述“科普单位”,是指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
详情参考神州财税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http://www.dcetax.com/ntax/apps/laws/index.php/LawsText/lawsContent?LawSerialNo=83703dcba7090880c07d90643c4439db&term=%BF%C6%BC%BC%B9%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