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结合您的具体情况,之前用厂房作为抵押办理了贷款,并不是说现在贷款到期没还就当然可以查封厂房,抵押只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在法律上是一种优先权。要想查封厂房的,借钱方需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由法院出具裁定书,才能查封。申请财产保全对方需要提供与保全金额相当的担保物,如果厂房不够偿还债务,又还有其他财产的,同样可以申请保全。至于住家的房子,因为在其他银行已经做过抵押,相对于其他借钱方而言其他银行享有优先权,一般是不会做保全的,房子上面已经设了抵押,也不会担心房子被转让,但是也不排除对房子的剩余价值做二次保全。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