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脊轩志》中,“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中的“枇杷树”到底是谁亲手种植的?

2025-04-05 11:46:4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我认为是作者种的
这篇文章既然是作者写自身回忆,那么如果在没有主语的情况下,主语应该默认为作者自己。
“吾妻死之年”只是表示时间,并没有指出“吾妻”是“植”的主语。
如果是妻子种的,那么这里可以写成“吾妻于死之年所手植也”

回答2:

“庭前有一棵枇杷树,是我妻子去世的那一年亲手种下的。”
妻子种的。
本文借项脊轩的兴废,写与之有关的家庭琐事,表达人亡物在,三世变迁的感慨,也表达作者怀念祖母、母亲和妻子的感情。

回答3:

这一句是“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明显是个所动结构,省略介词“于”,正确的语序应该是“吾于妻死之年所手植也”意为“我在我妻子死的那年亲手种下的。”所以是归有光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