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此,您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不用协助,带齐合同,发票和其他手续就可以,手续不麻烦。如果有剩余,你可以在购入第二套房后用和第一套房一样的手续提取公积金。这前面说的所有都是指提取公积金,而不是公积金贷款。贷款主要看楼盘支持与否,其次能否批下来公积金贷款还要看你的公积金是否断交过等等,再来能贷多少也是看你的交公积金金额和还有几年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