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没有按规定开发清单,如果有人来查究会追究民事责任,有的出差的人就利用这个牟利。。。。
而那些商家想赚钱有的开假发票,有的就开虚拟发片片(就是发票上多开500元,商家的回扣有100元,其实那件商品就值100元,而当事人回去报账就多赚300元)
这样做是违法的
没什么大事。再打一份清单,附上就好(要注明是哪份发票的明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购货方的行为,可认定为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其对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应拒收而未拒收的行为,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