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能提供1寸的合格照片,说明情况紧急,办理人员会给尽快办理的,是完全可以当天取的。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香港、澳门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以及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籍,年满16周岁的也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正面为长城、群山和网状花纹图案,颜色为蓝色。背面为网状图案,颜色为黄色。临时身份证使用与本人身份证相同的编号;常住户口特定人员的临时身份证编号也按居民身份证编号原则和方法编18位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了新版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经济特区使用的临时身份证不加特区全息标记和荧光印刷图案。
临时身份证正面;临时身份证反面。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