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建筑服务发票备注栏如何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有何风险

2025-04-20 01: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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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规定: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如果不按规定填写,受票人不能做为合法凭证入账,有权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