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司法鉴定结果存在争议,法院同意进行第二次司法鉴定,在第二次司法鉴定期间,司法鉴定人发现和第一

2025-04-17 13: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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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你所说的,应区别两种情况:
第一,第一次司法鉴定不存在任何问题,既不违反鉴定程序,鉴定资质也不存在问题,那么,第一次鉴定就是有效的,虽然法院同意(可能是口头也可能是记入笔录)第二次鉴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是无法操作的,如果第二次鉴定结果出来了,也不存在任何问题,鉴定结果相同倒还好,如果不同了,法院应当采用哪种?这就出现问题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办案程序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结果的处理,所以判决第一次司法鉴定也是合理的。
第二,第一次司法鉴定存在问题。如可能是取样不符、鉴定程序有问题、鉴定资质不符、鉴定依据有问题等。那么,第一次就是无效的了,法院同意进行第二次鉴定就没有问题。而在这个时候,如果法院直接依据第一次鉴定结果判决,那么就是违法的了。
按照你的情况,现在最主要的是弄清楚,你申请司法鉴定异议的依据是否充分。如果有证据证明第一次鉴定存在问题,那么你必须要上诉(如果是生效判决进行申诉或申请检察院抗诉),你的胜算很高。如果证据不充分,你也可以上诉,因为法院办案程序存在瑕疵。但上诉后,上级法院发还重审,法院完善程序后,依然会按照第一次判决的结果来判,结果是相同的。
因此,具体如何做,还要看第一次鉴定是否真的有效,你的证据是否充分。

回答2:

感觉上法院不应该这样,应该再重新选一次鉴定机构,既然已经同意第二次鉴定,就干脆把鉴定做出来再判得了,这法官不应该这么着急,除非不让再选机构了

回答3:

司法鉴定人由于专业的特点,鉴定人员不是师生就是同学; 没有必要回避, 司法鉴定人只根据鉴定材料进行鉴定,不会受案情的缘由等因素来进行鉴定的

回答4:

法院有自由裁量权明白吗?我觉得法院同意第二次鉴定就是进步,难能可贵,事实没如愿作出判决,没办法跟法院别谈依据,他就是依据。您上诉,带齐所需材料,首先提出重新鉴定,寻求司法救济。祝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