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被告地址不祥,传票退回法院,原告我确实不知被告地址,法院通知登报公告被告,让我交公告费,假

2025-04-16 19: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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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问:您好:因被告地址不祥,传票退回法院,原告我确实不知被告地址,法院通知登报公告被告,让我交公告费,假如公告后,被告还是没来开庭,判我胜诉,胜诉了我还是见不到被告,钱要不回来,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需耍什么手续和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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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不执行生效判决,可以到原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在申请原审法院强制执行后,原审法院在六个月内未执行才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