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没有什么不同的。因为缴费的多少跟单位向社保局申报的缴费工资多少有关,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高,缴费就多,反之则少。
估计你们公司的人事根本就没有将你的保险转至江宁。我以前的情况比你现在还要厉害,因为我工作过单位较多,我曾经有在江苏省南京市区的,江宁区的和溧水县的合计4个养老保险账户。
我后来于2007年将所有的账户合并到了溧水这一个账户上了,当中有差距的一并补上。所以,你的这个情况不要担心,只要是溧水有空缺的部分江宁的账户上有交的,就不存在中断。不过,稳妥起见,你还是应该到溧水社保局去问一下。
因为溧水也是属于南京市,同一个社会保险体系下,哪里缴费根本就没有关系,就是看公司给你申报的工资高低来说,如果比较低的,以后会影响你养老、医疗报销的差别,其他没有关系的。不算是违反的,是合理的。
同时单位在溧水交的保险,一样可以到其他地方去用,没有限制的,只要缴费基础是一样,报销领用都是一样的,同样属于国家统一管理之下,没有区别的哦。如果实在不放心,就自己打个电话过去社保局咨询一下,自己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的注册地在溧水,后面搬公司了,就没有去改,社保就一直在溧水交了。就会变成明明是在市区工作,公司买的社保是在溧水哪里了。
溧水属于江苏省,而且也附属南京市。估计你们单位最初成立就在溧水。
如果公司总部是在那边的,给你在那边交社保也很正常呀,社保基数应该差不了多少
社保是按照单位注册地归属的,但公司应事先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