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费用。 单位只为劳动者缴纳直接涉及个人的养老、医疗、失业金是可以的。
1、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不是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而是有专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作出规定;
2、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保保险,与试用期或者转正期无关;
3、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