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且自己不负主要责任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后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要在其工伤治疗期间给予原福利待遇不变 ,治疗终结后向社保部门申报列入基金支付的项目费用,自行承担非基金支付费用。当然伤者也要寻求交通事故责任方的赔偿,有些省是该赔偿中不足部分才由社保基金补差。
交通 事故不是由交警认定,划分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吗?与用人单位有什么关系?而且超60岁不是退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