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具体规定,内容如下 : 第四百四十五条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高压,不超过10000V。 (二)低压,不超过1140V。 (三)照明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