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的,如果当事人将共享单车私自占为己有,且所盗单车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可认定为刑法第264条盗窃罪规定的“数额较大”,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等8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50%,即1000元以上确定。若所盗单车的金额价值较小,不构成盗窃罪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