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来北京人员生育所需办理的证件清单及流程
(夫妻双方均是外地户口)
准备在北京生育的外地户口人员需办理的相关证件有《暂住证》、《准生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北京母子健康保健档案手册》、《医院档案》、《外地来北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每个省市的要求不一致请详细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后办理。
一、《暂住证》
准备在北京生育的必须办理暂住证,在办理《母子档案健康手册》时要用到;
二、《准生证》(即《生育服务证》《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等)
1、提供资料及程序:
⑴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孕检证明、夫妻合影照一张(小二寸);
⑵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部门领取申请表;
⑶双方单位盖章;
⑷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证。
2、户口及档案在省人才的办理程序(以河北省为例)
⑴户口及档案在省人才委托存放的人员,结婚后怀孕三个月内,须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
⑵需带证件:①档案存放编号;②务工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某年某月某日结婚、是否初婚
未育);③男、女双方身份证(军人携带军官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④夫妻小二寸合影照片一张;⑤一周内乡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检证明。
⑶以上证件齐全后到省人才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登记表,并到对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事处盖章(农村户口到村、乡级以上计生办盖章)。
⑷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具体流程和办理《准生证》流程相同(以河北省为例)。
1、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担保人签字、加盖担保人单位公章);
2、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
3、人才出具的婚育证明(户口在河北省人才交流中心);
4、一个月内的B超单;
5、女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女方一张一寸照片;
四、《北京母子健康保健档案手册》
办理《北京母子健康保健档案手册》所需要的材料清单:
1、《暂住证》;
2、《准生证》;
3、双方《身份证》;
4、双方《结婚证》;
5、双方《户口本》
6、《怀孕证明》(B超单);
7、携带以上原件去居住地所属的社区医院办理。
五、医院建档
所需材料:
1、《北京母子健康保健档案手册》;
2、《准生证》;
3、女方《身份证》;
4、携带以上原件到建档医院建档并记住档案编号。
六、《外地来北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1、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等,不办理生育服务证的省、市,应出具符合生育条件,不办理生育服务证的说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3、本市的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
4、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女方户籍地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暂住证、现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居住在本地区的证明;
7、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去所属街道办事处办理。
《外地来北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是报销生育险使用的,在生产入院时和报销时提供!
办理再生育服务登记需提交材料如下:
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向一方现居住地的居委会,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持以上资料,到现居住地的街道,去办理《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
如果需要领取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
由于每个街道的流程和携带材料略有变化,建议还是先和居住地所属的街道进行沟通。或者使用过“生育服务单”的小程序,输入小区名字,就会给出办理流程和街道居委会电话。
北京户籍人员办理再生育服务登记如下:
现场登记,夫妻双方可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办理生育登记。
进行生育登记后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或者登录北京市生育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网上登记,夫妻可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
进行生育登记后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或者登录北京市生育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