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在诉讼程序上存在三方面的错误:1)将被告顾某姜某交付执行;2)只对胡某上诉案件进行审理;3)对全案宣告终止审理。理由:我国二审实行全面审理原则;在上诉人死亡的情况下,也应当对案件继续进行审理;能够确认胡某无罪的,应当作出宣告无罪判决。二审法院可以作出以下处理结果:维持原判;撤销原判,直接改判;撤销原判,发挥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