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工作程序
1、出纳收到费用报销单
(1)先进行审核:审核发票日期是否真实、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有无漏记项目、有关签章是否齐全;报销单项目填写是否齐全,经手人、审核人、领导是否签字。
(2)票据审核无误后,出纳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出纳登完日记帐,将记帐凭证传给会计人员,会计对记账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会计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4、月末结账、对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会计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二、出纳做好记帐凭证转给会计时,一般会计不用打收条之类的手续。但是,每月会计总帐“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余额,要与出纳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余额进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