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性标准,顾名司义是推荐你采用的标准,而不是强制性标准,因而不属于法律法规要求。如GB/T19000-2008就不是法律法规,没有通过这个体系照样也可以进行生产。但一般而言,对于国外的许多客户,通常都会要求供应商通过这个体系,而这个体系通常会要求被认证的单位要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
另外,对于水泥之类的产品,企业可以不通过GB/T19000-2008,但必须获得水泥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水泥制品的生产。
我是专业做体系管理的,但不属于高手之列。以下仅代表我个人见解:
ISO9000:2008标准族主要包括:
ISO9000、9001、9004、19011,既然作为推荐性标准,就不具有强制性,而法律法规是具有强制性的。所以其不属于法律法的范畴;
但如果认为其属于其他要求就不好定位了。可以这样理解:ISO9000:2008作为同际通用的管理标准,为企业提供了一套好的管理的方法与框架,没有这套标准并不影响企业生产活动,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应该积极主动地采用国际先进的管理思想与模式并应用于管理活动当中,不断改善与提升业绩,以永续经营。
仅为粗略见解,相关内容请参考有关书籍。
祝你成功!!
不知道您所得具体是什么,你的问题有点模糊
单纯讲GB/T19001-2008版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基础术语,是该标准里面所阐述的基本语言 并非法律法规标准,但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GB是国家标准简称,T是推荐性简称,因此可以看出是国家推荐性标准,企业自愿选择,而法律法规是强制执行的,这就是区别.
是属于国家推荐性标准,不是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