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超载的处罚标准为:
1、如果客车超载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那么对其判处以二百元罚款,一次记3分;
2、如果客车超载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那么对其判处以一千元罚款,一次记6分;
3、如果客车超载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那么对其判处以二千元罚款,一次记12分。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道路安全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四)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