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可以异地转移吗?山东省和河北省的

2025-04-18 11: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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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但是社保随着工作地点的变动是可以转移,但并非所有险种都可以一起转。目前只能转养老保险跟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是不能转移的,其中跨省转移还可以转移养老账户的统筹金额,省内就只能转个人部分。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社保转移须知事项:

在社保转移前要检查有无社保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因而在平时就应注意按时、足额缴社保,免得欠费再去补缴的麻烦。

关于社保是否存在有效期这一说?人社部门表示,只要在退休前合并转来就行,缴费凭证最好是申请办理时再去打印,特别是涉及省外参保地。转移社保关系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就可以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将累计计算。

扩展资料: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另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社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回答2:

可以的。

申请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九条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

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

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回答3:

现行的社保转移接续政策是退休年龄之前,全国范围内都可以办理转移。只要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缴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

跨省养老金转移手续如下:
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与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到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把“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的社保局办转移手续即可,其他事就不用你办理了。
(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理,不用本人办理的,不用担心:即转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
转移的社保只转个人缴纳这部分,单位缴纳这部份不会转到你户口上的,会转入到转入地社保局的社保统筹基金里。

建议:你还没到退休年龄,你别急着把德州社保转去河北,而且你现在流动大,都不确定又会转去哪个省工作,你现在在河北工作,可以直接在河北重新开户缴纳社保。又或以后你又到其他外省打工,你又可以把河北的社保放下,在其他外省缴纳社保。到退休年龄可以把其他省份缴纳的社保一齐转回老家,合并一起计算养老金。
按照现在的社保趋势,以后可能会实行全国联网,到时迁出社保更便捷。

回答4:

怎么处理比较好?首先自己要确定今后仍要回山东还是定居在河北。

如果今后仍要回山东就把山东的社保办理暂停,以后离开河北时把河北缴纳的社保转移到山东合并。
如果今后会定居在河北,就在山东社保局开好缴费凭证,待河北单位给你建立了社保账户后把缴费凭证交给单位经办人员或直接交到河北社保局,他们会给你办理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