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而且故意伤害属于公诉案件,不属于民事案件,也就是说不是对方写了谅解书或者不起诉就可以的,但是自首或者认错态度良好得到对方原谅可是适当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