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江苏省的"苏政发(2004)48号文件规定如下: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建筑面积2000平方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 使用国家融资或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