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作为这家公司的分公司,既不能独立核算又是依赖公司生产,且分公司的负责人也是母公司任命的,何况分公司工商登记也是他们来操控的,所以你要用分公司形式来脱离他们的控制,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2、以现有的分公司,通过什么协议来防范公司今后不撤销你,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法律关系无法用协议办法来剥夺;用生产协议、利润协议、销售协议只能解决生产经营上的问题,不能从法律上摆脱你分公司的地位;
3、唯一的办法是建立具有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有限公司,借壳“母公司名称”(这个可协议,冠他公司的名称成立你投资的、以你为法人的分公司或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可与他合作或听他指导,但经营好坏由你自己负责,说白了是用他的牌子你自己生产经营,投入与产出都是你决定。这样他无法撤销你,最坏的结果也只能是不让你用他公司的名称或品牌。
朋友你好,首先,这个分公司的股权结构,是你个人的,还是与总公司共同拥有,如果是你个人,总公司只是 给你个加盟牌,这样你所想到的风险,以后一定会存在,或者是收回你的品牌全,给别人使用。
其二,如果是与总公司有股权协议,这样就不要太当心,股权利益分享,本就是总公司发展的要点,如果收回,对他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处,如果收回后又重新安排人过来开阔市场,那只能说是这个公司多此一举,饶命伤财。
其三,就是与总公司如果没有股权协议,那就一定要签订多少年限的品牌协议,即加盟的意思,每年给多少品牌管理费,(或者又总公司提供货源,即区域代理经销商)协议当中要明确责任义务,区域保护性。这样,有了协议,在一定年限中他们是不会的,不然所赔 的都够他们受 的了,
你所当心的问题,一般就这几点,只有开始就做好协议,保护好自己,后面的事就不要当心了,全力以赴的做事业吧,待到事业成功时,就是他不给你做了,你也可以自己白手单干了,有了实力,谁怕谁呀,是吧~~~~~~
效益好是不会注销的,效益不好注销了也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