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可以向新债务人行使法定抵销权?法定抵销权的条件之一不是要互负债务吗?

2025-04-09 01: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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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债权转让后,如果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并且该债权先于原债权人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就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扩展资料

抵销权应通过破产管理人行使。对附解除条件的破产债权,抵销时须提供担保,至分配除斥期满后债权仍成立者免除担保责任。附停止条件的破产债权因债权尚未成立,故不得主张抵销。

破产债权人可主张对破产人的附条件债权进行抵销,视为其放弃条件利益。为防止抵销权的滥用,各国破产法均规定有禁止抵销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抵销权

回答2:

你都说了,债权转让了,而且转让之前原债权人会通知债务人,也就是说,你欠我的钱不用还可,还给他吧,而正好他又欠你的钱,不就是可以抵消了嘛,你现在就是欠他的钱了,除非这个债权专属于个人无法转移。

回答3:

我也很疑惑,如果买别人债权的人,不知道这个人还欠对方钱,那我把债权接过来,人家行使抵消权,那我不就吃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