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项目审计绩效评价范围包括以来源划分的财政性投资资金,具体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各项建设资金安排的项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拨款、国家经贸委安排的技改资金以及按国务院要求由财政部安排的专项建设经费等。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机场管理建设费、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等经国务院批准并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三)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包括目前正在进行收支改革的预算外资金和实行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