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毕业之后自考办至少发两样东西:毕业证书+自考毕业生登记表。
其中自考毕业生登记表是范进考生人事档案的唯一凭证,任何一个毕业生都会有的,如果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体步骤如下: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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