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死缓的上位概念,死缓也是死刑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死缓的核准权也已经完全被最高院收回了。
死缓没被收回,别听楼上的。高级法院核准死缓案件是刑事诉讼法授权的,最高院有什么权力收回。
如果是死缓,一般就没有什么死刑复核和程序。我国的法律对死缓改判的要求太宽了,只要在考核期内不故意犯罪就可以,你说这会涉及到后来的死刑复核程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