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
2025-04-20 04: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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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残疾军人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二、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随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三、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是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残疾军人的补充医疗保障。医疗补助所需资金由当地民政部门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残疾军人医疗费实际支出和原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测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各地要保障残疾军人现有的医疗待遇不降低,尤其要对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给予政策倾斜。医疗补助资金要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单独列帐。
四、残疾军人的医疗服务管理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和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防止浪费。
五、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切实保障残疾军人的医疗待遇。

回答2:

依据我们残疾军人自己的网站--残疾军人网(http://q.163.com/ak-47/)对各地战友的统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门诊有三种待遇(对于住院费用除了全免费省市外,基本上报销90%-95%,旧伤复发由民政部门承担除外):

1、全部免费:所有的医疗费用(含挂号费)只要在医保医院、符合医保规定的,全部免费或者无条件划帐处理(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
2、大部分省市实行年度医疗补贴承包制,按照残疾军人等级发放不同的医保补贴,超出自费节余留在下一年累计。
3、小部分省市全部自费。
原因就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是保障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具体实施方法有各省市决定。

回答3: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参保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按规定保障参保残疾军人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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