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
税法上没有明确商业企业不准委托加工。应该可以。
至于做销售的发票问题,主要看你们的主营业务范围,如果超范围经营,工商机关会管。
正确的流程是:
一、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
二、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后30日内(超期会罚款),携带新的工商登记证件、工商变更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变更申请、以及原来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变更项目为两项
1、变更经营范围,和工商登记保持一致
2、变更行业大类和行业明细
三、你描述的开具发票方式是可行的,受托方开具的委托加工费也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请采纳,谢谢
合理。
中国税务报上登了,细则规定商业小规模销售标准80万元就认为定一般增值税纳税人。
你们都186万了,肯定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的。
购入B公司配件借:原材料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或应付--B公司)A公司领用配件借:委托加工产品贷:原材料支付A公司加工费借:委托加工产品应交税金--增(进)贷:银行收到产品借:库存商品贷:委托加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