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办理离职手续的当日,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提供,否则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