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单位集资房可以更名交易吗?

2025-04-19 15: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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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未取得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单位集资房,不可以更名交易。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3、上述第(六)项很清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未取得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单位集资房是不可以更名交易的。

回答2: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这主要取决于开发商,因这样的房屋在购买时无需进行网上签买卖合同,只要开发商同意就可以办理。您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同意更名,开发商应将原有合同废然后在更名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