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最新出台的规定: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等6城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也可异地申办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签注。按相关规定,在上述6个城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凭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和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