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中介机构,应按照付款人的委托,将资金支付给付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或者按照收款人的委托,将归收款人所有的资金转账收入到收款人的账户中。这是银行应承担的责任。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将银行资金与存款人资金严格区分开来,二者不能混淆。付款人账户内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或者收款人应收的款项由于付款人的原因不能收回时,银行的中介职责可以不履行,因为银行没有为存款人垫付资金的义务。银行与存款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