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准则:使孩子充分利用自然所赋予他们的一切力量。
第二个准则:在身体方面和智慧、能力方面,给孩子以必要的帮助,弥补他们的不足。
第三个准则:孩子们的异想天开不是自然发生的,只限于在他们真正需要时才予以帮助。
第四个准则:仔细注意研究孩子,分清孩子身上直接由自然产生的东西和由主观臆断产生的东西。
“这些准则的精神是多给孩子以真正的自由,少让他们养成驾驭他人的思想,凡事尽可能让孩子自己去做,少要别人替他们做事。”
卢梭在列举了上述教育原则之后,又提出了每一发展阶段需要研讨的事情。从哪一卷开始读都可以,卢梭凝视着孩子,他的眼睛是温和、尖锐而广阔的,完全可以不去介意他的若干自相矛盾之处。特别是见于第4卷的关于青年本质的记述,是美好而且严肃的。此外,这一卷中所写的“萨瓦省一个牧师的信仰自由”对了解卢梭的宗教观和哲学是绝对不可忽略的。正因为这一章,卢梭才被视为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