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娶了一个未婚妈妈,假如她的孩子我们养大后,如果孩子的亲生父亲来要孩子,该怎么办?

2025-04-10 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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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孩子由谁抚养: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可征询孩子的意见。 (2)、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一般支付至孩子十八周岁止。

孩子目前由你们在抚养,其亲生父亲未尽到抚养义务,即便打官司对方要求也很难获得支持,另外,你们还可以向其要求依法支付抚养费,如果将来真的来要孩子的抚养权,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起诉维权,如果解决了你的疑问,请好评,且行且珍惜!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案件处理依据,具体情况网上说不清楚,不要追问,请在线下委托当地律师处理,自己擅自处理案件后果自负。

只接听本地电话,外地当事人见谅,谢谢。